祖乙

黄帝(公元前2717年-公元前2599年):古华夏部落联盟首领,中国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1-2]  。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据说他是少典与附宝之子,本姓公孙,后改姬姓,故称姬轩辕。居轩辕之丘,号轩辕氏,建都于有熊[1]  ,亦称有熊氏。也有人称之为"帝鸿氏"。

 

史载黄帝因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黄帝以统一华夏部落与征服东夷、九黎族而统一中华的伟绩载入史册。黄帝在位期间,播百谷草木,大力发展生产,始制衣冠、建舟车、制音律、创医学等。

 

祖乙,亦称且乙,子姓,名滕一作胜是商王河亶甲之子。河亶甲死后,祖乙继任商朝君主之位。

祖乙元年,当时商朝的都城设在相(今河南省内黄县),因相地处黄河下游,河水时有暴涨,河水一涨洪水泛滥,不仅大量庄园被冲毁,黎民百姓难得定居,生命财产时有淹没的危险,就连帝王都城也朝不保夕,祖乙为此整日锁眉不展,食寝不安,他身边的贤臣巫贤(巫咸之子)早已估摸到祖乙的心事,于是便直言不讳地向他启奏说:“君主之虑卑职早就洞察,无非是为都城之变迁而已!”祖乙王听后甚是欢心地说:“贤相既然了解,就该为孤出谋定夺。”巫贤坦然应说:“闻说西有耿地,位于汾阴,那里一 则物阜民顺,二则非诸侯兵家瓜分之地,何不迁耿建都城。”祖乙闻听后思谋良久,不久便下一道通令,把都城一举从相迁到耿(今山西省河津市)。

祖乙二年,由于河患,将耿都冲毁。祖乙于是再次迁都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 祖乙迁邢时,一部分商朝的公族没有跟随他南迁,仍然留在耿地,祖乙将他的弟弟祖丙封于耿地,建立耿国,并立祖丙为耿国国君。

 
祖乙迁邢之后,营建都城,立宗庙、筑社稷、造营室。使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商王朝再度兴盛起来。 
后来,祖乙迁都于庇(今山东省郓城县北肖固堆一带)。 庇都靠近大彭国,彭伯忠心于商朝,是商朝很好的屏障。同时,庇地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有利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

祖乙十九年,祖乙去世 ,庙号中宗,葬于狄泉(今河南洛阳东北),死后由其子祖辛继位。

官制

①内服官

内服官中分为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祖乙时期,商朝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是内服与外服的划分,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

内服是祖乙时期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

②外服官

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tian)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迁都
祖乙在位时期,将都城从相(今河南省内黄县)迁到耿(今山西省河津市)。后来由于耿发生水患 ,于是再次迁都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最后再次由于水患,而迁都于庇(今山东省郓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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