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弘

公孙弘(前200年—前121年),名弘,字季,一字次卿(《西京杂记》记载),齐地菑川人(今山东寿光南纪台乡人),为西汉名臣。
其少时为吏,牧豕海上,四十而学,谨养后母。汉武帝时期,先后二次被国人推荐,征为博士。十年之中,从待诏金马门擢升为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先后被任为左内史(左冯翊)、御史大夫、丞相之职。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公孙弘于相位逝世,谥献侯。
公孙弘是西汉建立以来第一位以丞相封侯者,为西汉后来“以丞相褒侯”开创先例。其在职期间,广招贤士,关注民生,并为儒学的推广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曾著有《公孙弘》十篇,现已失佚。

 

 

 

初徵博士:汉高祖七年(前200年),公孙弘出生于菑川国薛县。公孙弘年轻时曾在家乡薛县做狱吏,后因触犯法律而被免职。失去职务的公孙弘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是到海上去牧猪。
汉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因通晓《诗》、《书》而闻名郡国,并与公孙弘同龄的贾谊被征为博士,一年之中升迁为太中大夫之职。  虽然汉文帝喜好刑名学家之言,然而在贾谊一系列的建议下, 文帝亦开始慢慢的尝试任用一些儒学之士,并且初设一经博士。
汉文帝后元五年(前159年)以后,四十余岁的公孙弘拾起书卷,于不惑之年开始学习《春秋》杂说,并最终选择《公羊传》研习。  汉景帝时,专门研究《公羊》的博士胡毋生因年迈回到家乡齐地教书,公孙弘曾多次向他请教学问。
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冬十月,武帝下诏要求朝堂及郡国二千石以上官员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在这次举荐之中,时年六十岁的公孙弘以“贤良”之名被菑川国推介给长安朝堂。 公孙弘来到长安后,遇到同被举荐,且以研究《诗》而闻名的辕固,辕固当时已经九十余岁。公孙弘出于对长者的敬重而不敢直视辕固,辕固因此对公孙弘说:“公孙先生,您务必要按照儒家思想来事君,不要歪曲自己的学术来投世人之所好!” 后来,武帝派遣公孙弘出使匈奴,因复命之言不合武帝的心意,武帝认为公孙弘没有才能。公孙弘因此称病,被免官后依旧回到家乡。
复徵博士

公孙弘赋闲在家的数年内,武帝推行的一系列新政因威胁到贵族的利益而宣告失败。  其后,武帝又多次下诏要求郡国举荐贤良文学之士。  在元光五年(前130年)八月的举贤诏下发之后,菑川国再一次推荐公孙弘赴京,公孙弘推辞说:“我曾经西入函谷关应天子之命,因为无才能而被罢官回家。希望大家推选别人吧!”因为公孙弘学习《公羊》在郡国已小有名声,又曾恭谦谨慎的孝顺后母,  在后母去世后更为之守孝三年。  故而菑川国国人一意推举公孙弘,公孙弘只好再次入京。(《汉书·武帝纪》言元光元年五月公孙弘出” )
公孙弘来到长安后,在太常官所待命。武帝向众贤良发下制书策问天人之道。 公孙弘在对策中强调天子须身正,为百姓树立信义。并提出“凭才干任官职,不听无用的意见,不制造无用的器物,不夺民时妨碍民力,有德者进无德者退,有功者上无功者下,犯罪者受到相应惩罚,贤良者得到相应奖赏”这八条治理百姓的根本方法。  又以“和”解释上古治世,  言“仁”、“义”、“礼”、“智”为治国之道不可废弛。 最后以应“顺应天道”才是天文、地理、人事的法则作为对策结尾。
太常遍阅一百余位贤良的对策之后,认为公孙弘的对策平平,无甚新意,便在向武帝上奏众贤良对策成绩时将公孙弘列为下等。疏文呈上,武帝看过之后却将公孙弘之文提升为第一,并诏公孙弘入见。武帝见公孙弘虽年迈却一表人才,便再一次拜公孙弘为博士。令其在金马门待诏。
擢左内史

待诏金马门后,公孙弘自动向武帝上疏,言当朝因“吏邪”而至“民薄”,又使“邪吏”行“政弊”、用“倦令”治“薄民”,以致百姓不得教化,故而天子虽在先圣的位置却不如先圣时期的治世。并盛赞周公旦辅佐成王治化之功,而周公时期的治世也是当今天子的志向所在。 武帝看后作册书问公孙弘:“先生您称颂周公之治,您觉得自己的才能比之周公谁更为优秀呢?” 公孙弘回答说:“我见识浅薄,才能岂敢与周公相比!虽然如此,我还是明白行治世之道是可以达到先圣时期的大治的。虎豹马牛,都是禽兽中不容易制服的,然而待到它们被驯服,却可以对人唯命是从。我听说匠人烘曲直木不过需要数日时间,销熔金石亦只有数月,而人对于利害好恶的认知,又岂是禽兽木石所能比的?教化经年才有变化,我私下认为还是有点慢了。”武帝听后为公孙弘的话感到诧异。[28]
自建元六年(前135年)唐蒙、司马相如通西南夷以来,凿山开道一千余里,发巴、蜀、广三地戍卒数万人转运粮饷,二年后,花费巨万通往西南夷的道路没有修成,而往来间死亡的戍卒却为数不少。  而西南夷又数次举兵反汉,巴蜀之地困苦,武帝为此深感忧患。不久,公孙弘便被派遣至西南夷视察。公孙弘回朝后极力反对通西南夷之策,称此举对汉朝没有益处。而武帝却并不认同。
每次朝会发起议论公孙弘都让武帝自己做抉择,从不驳斥争论。于是武帝暗自观察公孙弘,发现其品行敦厚,善于言谈,熟悉文书吏事,又能以儒术缘饰文法,武帝因此非常高兴。元光六年(前134年),即擢升公孙弘为左内史,治理京畿。  (注:公孙弘任左内史官职时间史书出现矛盾,详见本词条【史说纷纭】目录下内容。)
御史大夫

元朔二年(前127年)六月,卫青北击匈奴收复河南之地,  主父偃上书建议在河南筑朔方、五原二郡,武帝便令公卿议论是否置此二郡。左内史公孙弘反对说:“秦时曾经发三十万人在北河筑城,但最终没能建成并放弃了。”武帝并未赞同公孙弘的说法。  公孙弘为人雄伟奇异,见多识广。经常称人主唯恐心胸不宽广,人臣唯恐不节俭。在做了几年左内史后,元朔三年(前126年),原御史大夫张欧因年老多病而被免责  ,武帝任用公孙弘为御史大夫接替张欧之位。
筑朔方郡的工程浩浩荡荡的进行着,劳役之累波及至崤山以东,又因苍海郡及通往西南夷道路的修建令燕齐之地、巴蜀之民疲惫不堪,  御史大夫公孙弘多次向武帝谏言,称这些政策都是以疲敝中国为代价而去经营没有用的地方,希望武帝能够停止这些事情。基于公孙弘数年如一日的反对声,武帝便命中大夫朱买臣等人以设置朔方郡的利处来诘难公孙弘。朱买臣提了十个问题,公孙弘一个也答不上来。  于是公孙弘道歉说:“我是山东边鄙之地的浅薄人,不知道筑朔方郡有这些好处,希望陛下停止修通往西南夷的道路和修建苍海郡的事情,集中力量经营朔方郡。”武帝这才答应。元朔三年(前126年)春,兴建不到二年的苍海郡及用事九年的西南夷工程被叫停。
在公孙弘任御史大夫期间,武帝想起于建元元年(前140年)下被狱免官的内史宁成, 欲诏其复为郡守。公孙弘反对说:“我在家乡做小吏时,宁成为济南都尉,他处理政事犹如狼牧羊一般。宁成不可以做郡守管理百姓。”武帝听从公孙弘之言。
元朔二年(前127年),齐厉王刘次昌畏罪自杀。第二年,齐相主父偃被赵王刘彭祖告以受贿、谋害齐王之罪下狱,受金事件也已坐实。武帝本不想诛杀主父偃,然而公孙弘说:“齐王自杀没有后代,封国被废,主父偃是罪魁,陛下如果不杀主父偃,无法向天下人交待啊!”于是武帝诛杀主父偃。
元朔三年(前126年),因门人擅自为自己杀了仇家而被牵累,被迫逃亡已久的游侠郭解被捕。然而因为罪行发生在大赦之前,  无法将其判罪。官员曾经到其家调查时,同乡儒生因说郭解作奸犯科公然违法不能称贤而被其门人所杀并割去舌头。因此官吏就此事责问郭解,郭解不知杀人者谁。负责此案的官吏便上奏称郭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说:“郭解以一介白衣行侠弄权,因小事杀人,郭解虽然自己不知道,但这个罪过比他自己杀人还严重。应当判处他大逆无道之罪。”  于是,郭解就这样在对门人杀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公孙弘的一句话而被枉杀。
拜相封侯

公孙弘平素节俭,汲黯上奏武帝称公孙弘居三公要职,俸禄多却盖粗布被子是欺诈世人沽名钓誉。公孙弘坦诚承认,在赞誉汲黯一番后又分别列举出管仲越礼及晏婴勤俭做齐国丞相的例子。武帝听了之后认为公孙弘谦让有礼,愈加厚待他。元朔五年(前124年),丞相薛泽被免职。武帝欲任用公孙弘为丞相 然而,按照汉朝先前的制度,丞相之职一直选用列侯担任,唯独公孙弘没有侯爵,于是武帝下诏封平津乡650户给丞相公孙弘为平津侯。后世以丞相封侯的实例即始于公孙弘
公孙弘出任丞相期间适逢武帝兴建功业,屡举贤良。公孙弘亦受此益而数年之间以平民至丞相,于是在丞相府邸建起宾客之馆,广纳天下贤才参与国事的商议。并躬行节俭,欲为天下人的榜样。  每餐只吃一种荤菜和粗米饭,所有的俸禄全部用来奉养朋友及宾客,家里没有余资。士人亦因此认为公孙弘贤良。
由于汲黯经常在武帝面前诋毁公孙弘,公孙弘因此而痛恨汲黯。在做了丞相之后,公孙弘向武帝进言右内史地界贵人宗室众多难以治理,不是素来有声望的大臣不能胜任,并建议任用汲黯右内史。武帝从公孙弘之言,元朔五年(前124年),任主爵都尉11载的汲黯迁为右内史。  当刘端的胶西国相位空缺之时,公孙弘因董仲舒将其视作阿谀奉承之人而记恨董仲舒,而胶西王刘端凶残蛮横,害死过数位朝廷派去的国相,公孙弘故向武帝推介说只有董仲舒这样的大儒才能够胜任胶西王相之位。
在武帝大规模反击匈奴时,河南人卜式上书言希望捐献自己一半的家产以助边事,并且别无所求。武帝诏来公孙弘将此事说与他听,公孙弘认为这不是人之常情,并说不守法度的人不可以作为天下人的楷模,如若不然会扰乱法纪,希望陛下不要同意他。武帝亦听从公孙弘之言,果然没有给予卜式答复。
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刘安的孙子刘建遣好友庄芷告发淮南王太子刘迁及王后迫害其父刘不害,并说知晓淮南王全部的秘事。公孙弘的好友审卿因自己的祖父审食其被淮南厉王刘长所杀,故极力向公孙弘构陷刘长之子刘安的罪状。于是公孙弘怀疑怀疑淮南王有叛逆的阴谋,决定深入追查此案。 当朝廷正在紧急深究淮南王及衡山王谋反案党羽之时,公孙弘却病重无法处理政事。公孙弘自知无功而侯,认为诸侯谋反是自己为相不称职的原故,并担心自己一旦病死将无法尽责,因此上书请辞丞相之职。武帝却赐予公孙弘牛酒布帛,令公孙弘专心养病,并未同意辞职。过了几个月,公孙弘身体康复,于是便回朝处理政务。  武帝召集公卿、列侯及诸侯王共43人与公孙弘共商谋反案,众人皆认为此案性质恶劣,大逆无道,应当诛杀。于是公孙弘与廷尉张汤等把众人的议论上奏武帝。武帝派遣宗正刘弃持符节去审判淮南王。其后,淮南国被废为九江郡。
公孙弘曾经进言建议百姓不准携带弓弩,称十个贼人张开弓弩,一百个官吏不敢上前。盗贼不能及时被捕获,逃脱的就会多对贼人来说弓弩弊少而利多,这就是贼猖獗的原因。如果禁止百姓携带弓弩,那么盗贼只能与民众短兵相接,短兵相接则人多者胜。以众多的官吏补少数的盗贼,则势在必得。盗贼不能从中获得好处便不会再犯法,这是止刑罚之道。武帝将此议下由众臣议论。 光禄大夫吾丘寿王以古人制作兵器的目的,周室衰微而相贼害,秦废王道而乱亡为例,言圣王用教化百姓来代替防暴。又云大射之礼,良民自卫皆须弓弩。书奏上后,武帝以吾丘寿王之论反问公孙弘,公孙弘屈服。
元狩二年(前121年)春三月戊寅,做了6年丞相的公孙弘薨于任上,谥号献。  他的儿子山阳太守公孙度嗣平津侯爵。  壬辰日,御史大夫乐安侯李蔡接任丞相之职。

 

 

 

理论思想:公孙弘是公羊学家,他没有留下自己的理论著作,其思想主要在他的贤良对策中反映出来。
公孙弘的最高哲学范畴是“和”。公孙弘认为任何两种事物都是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便是“和”。在社会政治领域中,人主和百姓是两个对立的阶级,但人主如“和德”,百姓就会“和合”,从而达到一种天下太平的和谐局面。作为社会领域中的个人来说,心同气、气同形、形同声都是相互对立的,但“心和”就会“气和”,“气和”就会“形和”,“形和”就会“声和”。同时,公孙弘又通过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把人同天地联系起来,得出“声和则天地之和应矣”的结论,从而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公孙弘认为,“和”不仅存在于社会领域之中,也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故阴阳和,风雨时,甘露降,五谷登,六蓄蕃,嘉禾兴,朱草生,山不童,泽不涸,此和之至也。”既然“和”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统治者应把它作为最高政治理想。公孙弘认为,统治者只有把握住“和”,才能使“麟凤至,龟龙在郊,河出图,洛出书,远方之君莫不说义,奉币而来朝”,出现一个太平盛世的局面。
从“和”这一哲学范畴出发,针对汉武政治,公孙弘提出了治国安民的八项主张。这八项主张实际上讲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国家要节俭,轻徭薄赋,爱惜民力,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生产与生活条件;二是朝廷用人要因任授官,任人唯贤,赏罚分明,使官尽其责,人尽其才。
公孙弘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首先要使人民信服,统治者只有做到“业之”、“理得”、“有礼”、“爱之”,才能使人民“不争”、“不怨”、“不暴”、“亲上”,这是对公孙弘的“和”中“人主”和“百姓”这一对立统一关系的具体阐述。公孙弘在此强调礼义的重要性,认为“礼义者,民之所服也。”同时,光有礼义还是不够的,还要明赏罚,只有用“赏罚顺之”,才能使“民不犯禁也”。公孙弘把礼义和刑法结合起来,从而得出“法不远义”、“和不远礼”的结论。
公孙弘的思想中渗进了不少法家成份,如“因能任官”、法义结合、赏罚分明等。不过,公孙弘与单纯的法家又有显著区别。他不像韩非那样否定仁义,而是肯定仁义,并讲求德政,认为“天德无私亲,顺之和起,逆之害生”, 是比较典型的儒家思想。由是观之,公孙弘既不是单纯的儒家,也不是单纯的法家,而是把两者巧妙地揉和在一起。
政治作为

罢西南夷、苍海郡工程
公孙弘对于边疆问题趋于保守。从建元年间第一次出使匈奴时言不合汉武帝之意到元光年间出使西南后反对通西南夷工程,再到反对置苍海郡、朔方郡及五原郡,公孙弘始终将边境百姓的疾苦放在第一位。  多次向汉武帝谏言停止边疆的营造工程,尽管武帝一直不以为然,公孙弘却从未放弃。元朔三年,升任御史大夫不久的公孙弘再次向武帝提出停止西南、苍海、朔方、五原的修建,在被朱买臣驳斥的体无完肤后,公孙弘依然没有死心,自退一步要表示赞成朔方郡的修建但仍然要求停止西南夷、苍海郡的建设。武帝这才同意。
反对任用酷吏管理百姓
公孙弘认为酷吏行事过于残忍,如果任用酷吏担任郡守之职,势必对待百姓不仁。因而反对汉武帝提拔酷吏宁成为郡守。
使游侠之害不滋于天下
游侠郭解在大赦之前多有命案,虽然后期有所转变,然而他的门客却因为他人对郭解不敬而杀人。按当时法律郭解应无罪释放,然后公孙弘却谏言郭解之罪大逆不道应该诛灭。  东汉荀悦认为,游侠在民间作威作福,培养自己的势力,他们违背道德破坏法纪,造成社会的动乱。
儒学贡献

公孙弘于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提出并拟定了为“五经博士”设弟子员的措施,以及为在职官员制定了以儒家经学、礼义为标准的升官办法和补官条件。内容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四个要点:
1、遵循“三代之道”,以实现天下“教化”为务,先办好中央官学,而后推广于地方。
2、规定为博士官设置正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择民十八岁以上,仪状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们所担负的国家徭役赋税。
3、设“受业如弟子”的旁听生。由郡国、县道邑推荐“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的优秀青年,经郡守、王相审查属实后送报太常,成为旁听生。旁听生没有定员。
4、定期的考核及任用制度。规定满一年后举行考试,如能通一经以上的,就补文学掌故缺,特别优秀的可以做郎中。才智下等及不能通一经者,令其退学。
以儒家经学、礼义为标准的升官办法及补官条件,则主要是以“通一艺(经)以上”、“先用诵多者”为准,其中品级高的可任左右内史、太行卒史,品级低的也可任郡太守卒史或边郡太守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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